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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医院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10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自2006年联网运行以来,对优化全省血液供应和资源配置,推动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提高采供血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也通过临床试用和论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意见》(卫医秘〔2009〕640号)和《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卫医秘〔2005〕699号)要求,为推动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医院临床用血计算机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要高度重视用血管理信息化工作。加强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实现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信息化是我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障血液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厅已经将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纳入2010年全省卫生重点任务和目标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医院输血科(血库)计算机信息管理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工作并与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二、  要强化责任制。安徽省医院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工作责任制。各市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并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建设工作的具体事务,督促医院和采供血机构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进度,落实好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以及其他设有输血科(血库)的医疗机构是信息化建设的主体责任人,负责按照《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院输血科系统软硬件参考配置方案》(附件1)配置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和软件完善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软件和网络环境,按期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中心血站负责供血区域内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软件采购和安全设施的配置,协调软件服务商共同做好医院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的服务工作。
    三、 要统一管理软件。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采用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招标采购的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院输血科管理软件(合同号AH-H2006013)。为保证联网工作的顺利进行,医疗机构不得采用其他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为提高输血科(血库)工作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院输血科管理软件与医院HIS和LIS系统的互联。
    二级及以上政府办非营利综合性(含中医院)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由其血液供应的市中心血站负责采购并免费提供。其他医疗机构委托其供血血站代为采购,费用自理。
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硬件配置、系统软件和联网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我厅为部分中心血站储血点及贫困地区县医院的硬件配置提供支持。
    四、要加快建设进度。为保证全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各市务必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的采购签约和硬件、环境准备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使用和联网。到2011年,凡未完成医院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并与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除急救输血治疗以外的其他输血治疗业务。各市医院输血科(血库)管理软件采购合同请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我厅血液管理中心备案。
    为及时了解和督促全省工作进度,请各市卫生局、中心血站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定医院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项目联系人,并于3月20日前报我厅血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