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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及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上传时间:2017-01-16  浏览次数:1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的评价主要包括用血合理性的评价和输血后疗效的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是看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证进行输血。输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是指在输血后,医师要给予输血治疗后疗效评价,看患者输血后较输血前有无疗效或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制定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 
 
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 
 
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至少30份; 
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